我在单位做了两个多月的事,单位给我签订了两年的合同,给我基本工资5000元 ,合同上写的职位是英语教师,但是在单位上他给我做得事是助教的工作。现在他说我跟外教的配合度不好,要给我换种方式:没有底薪,要我去远的校区上课。我不同意,单位说我不服从安排,我不适合这个单位,要辞退我。并给我签订了因个人原因使单位无法履行合同,无经济补偿金的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》,说我没有做满6个月,没有经济补偿金。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》上日期有涂改现象,有没有问题?单位1月15日微信信息通知辞退我,1月17日就让我离职了。现在1月份的上班工资未结算,社保未买,经济补偿金不同意给。我签字了。